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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制度
流动人员管理办法

 

资源昆虫高效养殖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流动人员管理办法

流动研究人员是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队伍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博士后、开放课题资助人员、国内外访问学者等。为了进一步推进科研交流与合作,规范流动研究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流动研究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时,应先到办公室报到,填写登记表和办理有关手续。
2.流动研究人员应遵守西南大学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各项研究任务和工作任务,爱护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并参加教师的集体活动。
3.流动研究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服从实验室的统一管理,其研究工作由实验室的课题指导人或研究方向负责人负责。
4. 出站离开实验室时应按西南大学和实验室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归还所借资料和房间钥匙,与导师或研究方向负责人做好交接工作。
5.流动研究人员可按照实验室的有关规定使用实验室的科研用房、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
6.流动研究人员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所取得的成果(论文、专著、获奖、专利)其研究成果所有权由重点实验室所有、研究者本人所在单位和其它资助单位共享,但在论文、专著等发表时,署名第一完成单位应为“资源昆虫高效养殖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英文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Resource Insects”),在向实验室提交论文单印本后,可根据实验室奖励制度享受奖励。
7.流动研究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合作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处理合作科研成果。如项目涉及成果保密问题,应与实验室签订保密协议。
8.流动研究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其人事、工资、行政关系均在原单位,生活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