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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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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实验室深化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式,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实验室成立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监督,受理考生申诉;按学科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开展对考生的材料审查评价和全面综合考核工作。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和单位党委领导组成领导小组成员,主任、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研究生录取组织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制定标准原则并组织实施,指导综合考核小组进行具体的考核工作,同时对治理考场环境、维护考场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负有主体责任。

2.招生监督小组

招生督查小组由实验室及党委、纪委相关领导及委员组成,由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学风建设工作的实验室副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本实验室的考核录取工作。

3.材料审核小组

材料考核小组,由本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组成,成员由学术委员会确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4综合考核小组

综合考核小组由7名以上(含7名)本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专家组成,成员由学术委员会确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 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导师/导师组

拟招收普通计划人数(暂定)

考  核  科  目

408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023—68251683)

 

 

 

 

 

 

 

 

 

 

 

 

 

 

 

 

 

14

 

 

 

 

 

 

 

 

 

 

 

 

 

 

 

1001英语

②2011材料审核

3011综合考核

 

 

071000生物学

 

植物学

生理学

遗传学

微生物学

发育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向仲怀

代方银

崔红娟

何宁佳

潘国庆

周泽扬

鲁  成

刘同宝

潘敏慧

童晓玲

赵爱春

徐汉福

程廷才

刘  春

杨丽群

刘仕平

090504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蚕桑资源生物学与遗传改良

蚕桑功能基因组学及应用

蚕桑病原生物学及病害防控    

蚕丝文化

向仲怀

代方银

崔红娟

何宁佳

潘国庆

周泽扬

鲁  成

刘同宝

潘敏慧

童晓玲

赵爱春

徐汉福

程廷才

刘  春

杨丽群

刘仕平


四、 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在入学报到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发表过一定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

(四)外语水平应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

1.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托福TOEFL≥80/550分;雅思IELTS≥6.0; GRE≥260/1300分;WSK (PETS5) ≥60分;英语专业本科毕业。

2.其它语种应达到的水平要求,参照执行。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外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者以主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翻译著作不低于1万字)等;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五)身心健康。

(六)报考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需符合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其它条件,具体要求见招生简章。

五、报名

(一)2021年1月15日---3月1日考生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成功后,下载《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六、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2.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

5.硕士阶段正式成绩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

7.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个人陈述。

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3000字。

10.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在2021年3月1日前寄送至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蚕学宫306,收件人:李崇惠,邮编:400716,联系电话:座机:023-68251683  手机:13883470279。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务必以邮局快递方式邮寄,不接受其它方式的快递。

材料电子版请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全部压缩发送至邮箱:3126185415@qq.com

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七、材料审核与评价

(一)成立材料审核小组。

(二)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形式和评价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合格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三)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四)实验室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材料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人数、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

八、综合考核

通过材料审查评价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进行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向实验室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一)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包括心理健康测评和专业考核两部分,心理健康测评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二)综合考核方式

1. 基本考核

基本考核包括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学术道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专业考核。

2. 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包括笔试与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与英语水平。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面试

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总分为100分,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具体权重为: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70%)

②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20%)

(三)综合考核成绩

1.专业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2.综合成绩=专业考核成绩+专项加分

专业考核笔试和面试成绩数值取整数,专业考核成绩和综合成绩数值保留1位小数(例如:83.5)。

3.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以及在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贡献者,经复试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可适当专项加分,计入综合成绩,并由考核小组提交相关材料。

(四)综合考核要加强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品德情况。

(五)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通知考生综合考核结果。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实验室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入取。

拟录取方式:

1.原则上同一导师按同一学科综合考核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无第一志愿合格考生的导师可进行调剂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提出调剂志愿,考试科目不同的学科专业不得调剂录取。

3.各位招生导师按其招生计划分配数限额录取。

4.基本考核或综合总成绩不合格考生均不予录取。已录取考生,如发现其有品德、学术不端行为事实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十、其它

本办法由实验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sklsgb.swu.edu.cn/ ;

咨询电话:023-68251683, 联系人:李崇惠  办公地点: 蚕学宫306。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