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12-12 查看 0次   字体:[] [] []

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实验室所属各部门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开放运行。 为确保仪器设备高效率运行,提高科学研究的保障与支撑,特制订本办法。
1、大型仪器设备主要指单价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或必须由专人负责的仪器设备,包括测序仪、定量PCR仪、质谱仪、双向电泳仪、液闪计数仪、质粒抽提系统、超速离心机、切片机、荧光显微镜、脉冲电泳系统、HPLC、工作站、制备离心机、显微注射仪等。
2、大型仪器设备由实验室老师负责管理,实验室可指定研究生协助负责平时的使用。
3、大型仪器设备在安装时,由实验室安排工程师作系统的培训,负责研究生和其他有关学生必须参加。严禁未经任何培训的人员上机使用。
4、大型仪器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所管的仪器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性能,能进行独立操作和一般的维护保养。
2)根据大型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制定出所负责的大型仪器的操作注意事项、卫生安全管理等具体规定,经实验室相关老师批准后,形成文字,公布于仪器旁边明显处。
3)及时、详细、准确的填写《大型仪器使用维修记录》,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供大型仪器使用及维修情况的准确数据。
4)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及仪器的清洁,按期对大型仪器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保证仪器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外来人员使用仪器前必须经实验室分管领导同意,须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与监督。对违反操作规程、不爱护仪器设备的人员,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批评、中止或拒绝其使用,并向有关实验室负责人员反映情况。
6)及时提出添置零部件和消耗材料的计划,以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
7)负责仪器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门、窗、锁、灭火器等安全设施,保证水电的安全使用。
8)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出现损坏时,须及时向实验室老师报告,并分析原因,申请检修。
9)由于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违反操作规程或失职造成的大型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等,应严肃处理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5、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相关负责人须做好对外服务工作。
6、奖励与惩罚
1)负责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2)仪器非正当损坏的惩罚参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相关细则执行。
7、该管理办法由宣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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