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12-12 查看 0次   字体:[] [] []

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为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加强技术支撑队伍建设,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发挥仪器设备在科研中的作用,实现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特制定本办法。
1、仪器设备的购买与安装
1)仪器设备的购买由实验室统一管理,须经过申请—选型—招标—审批—签约—购买等主要步骤。审批由实验室主任负责,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或超越规范程序购买仪器。
2)仪器到货与安装必须由仪器管理人员验收,由公司工程师负责安装调试和技术、使用培训。
3)每套仪器必须附带说明书复印件一份,中文简要操作步骤一份。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原件应及时上交档案室存档。
4)每份仪器购买合同由实验室指定一名老师为合同执行人,全过程负责选型、招标、签约、安装、培训、使用和资料管理等。执行老师在半年内须提交仪器价格比较、售后服务和使用状况报告。
2、仪器设备的使用
1)仪器设备在使用前,由实验室安排工程师作系统的培训,有关学生必须参加。
2)贵重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指定研究生协助负责平时的使用指导。
3)仪器设备使用者,必须先阅读相关的实验说明书,再由老师或指定的研究生演示。
4)PCR仪、测序仪等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实行登记制,频繁使用仪器使用前登记预约。
5)仪器使用完后,必须登记使用人、使用时间和仪器设备运转情况,对于部分特别贵重的仪器,必须由实验室负责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包括测序仪、显微注射仪、质谱、高压液相色谱、超速离心机等。
6)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仪器的操作规程小心进行。使用完毕,必须恢复仪器的原来状态,包括清理卫生、关闭电源等。
7)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未经同意就擅自移动仪器设备的位置,严禁将仪器说明书乱丢乱放,严禁使用后不作登记。
3、仪器设备的维护
1)仪器设备必须由老师、指定的学生或工程师定期维护,包括去尘、去污染、电源安全检测。
2)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断电检查,并及时报告给老师。
3)仪器设备出现问题,管理人员必须及时联系维修。
4)对于确实不能维修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决定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报废。
4、奖励与惩罚
1)对在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中做出贡献(包括负责培训、维护以及完成公共服务任务等)的研究生,给予奖励。
2)对于不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给予通报批评;如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依仪器设备价值、维修价格不同和事故原因,给予适当罚款:
(1)损坏价值100元以内仪器设备者,赔偿原价的100%。
(2)损坏价值100-5000元者,赔偿维修价格的20%~50%。
(3)损坏价值5000-10000元者,赔偿维修价格的10%~30%。
(4)损坏价值10000-50000元者,赔偿维修价格的5%~20%。
(5)损坏价值50000元以上者,赔偿维修价格的5%~10%,并由实验室作出其他处罚。
3)对于因管理人员或协助指导的研究生未尽到责任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由实验室作出处罚决定。
5、附则
该管理办法由宣布之日起实行。大型仪器设备除按上述规定进行管理外,尚严格遵守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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