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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关于填报2020-2021年度稳定支持改革试点教师业绩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2 查看 0次   字体:[] [] []

实验室及相关单位教师:

为稳定和发展学术队伍、增强创新引领能力、激发和凝聚团结奋斗精神,更好完成实验室建设目标任务,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研究制定了《稳定支持改革试点教师业绩奖励办法(修订稿)》、《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按照办法规定,经实验室主任会研究,决定启动2020、2021年度稳定支持改革试点教师业绩奖励及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实验室固定人员取得的符合办法规定的2020年和2021年成果。

2.参与实验室建设的校内流动人员(博士后单列)在2020年和2021年取得的归属本实验室或在本实验室评估中能作为有效成果统计的专利或论文等。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改革试点教师业绩奖励办法(修订稿)》、附件2:《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

三、材料报送

2022年6月23日前,成果持有人填写材料,并将附表3、4和相应支撑材料提交相应研究单元负责老师汇总(其中,2020年度和2021年度成果须分年度填报和汇总);实验室外相关学院(部)提交单位科研秘书或单位指定的负责人员进行汇总。

实验室各研究单元和相关学院(部)在2022年6月24日下午16:00时前将汇总后的电子版(附表3、4和详细支撑材料,比如,论文PDF全文(以题目命名)、专利证书扫描件、品种审定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人才证书扫描件等)发至指定邮箱: 506935414@qq.com(教师), 374800803@qq.com (博士后);同时报送纸质版(附表3、4和支撑材料;附表3、4:需要成果人、审核人签字,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支撑材料:论文须打印首页及具有明显发表单位和发表日期标识的页面,其他材料若已提供电子版的,不强制要求提供纸质附件)至行政办公室(蚕学宫306室)。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3)68251683   联系人:文老师、阮老师、廖老师。

 


附件1家蚕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改革试点教师业绩绩效奖励办法(修订稿).pdf

附件2: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pdf

附件3: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改革试点教师业绩奖励填报表.xlsx

附件4: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队伍(固定人员)基础奖励审核表.xlsx


 

特此通知

  

                                      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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