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12-12 查看 0次   字体:[] [] []

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管理办法

研究生培养是实验室的重要任务之一,为加强研究生工作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1、研究生的管理采用导师负责制的二级管理(即实验室和导师),研究生的档案、学籍、成绩、开题、答辩以及集体活动等公共事务由实验室管理,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以及日常经费开支等由导师管理。
2、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成立“研究生会”,设立研究生会主席、部长等职务。研究生会负责研究生自律及文娱文化等活动,对接学校研究生会统筹分配的各项工作。研究生会归口实验室办公室管理,相关思想政治工作由实验室研究生辅导员具体负责管理,同时辅导员要成为研究生和实验室之间沟通的桥梁。
3、实验室个方向设立“研究生班”,设置班长、委员等职务,该方向设置班主任。研究生班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应及时向实验室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研究生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研究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重点实验室领导汇报。
4、新生入学时,除办理学校规定的有关手续外,在实验室内也要办理入学手续,填写情况登记表,以利于今后的学习和工作。
5、研究生进校后,在课程学习阶段每月至少向导师汇报一次课程学习与文献阅读情况,并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学习与研究计划。论文实验阶段要求每天到所,每周至少向导师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提交一份工作小结并制定下月工作计划。
6、注意维护实验室的正常工作秩序与安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拆卸、挪用仪器、计算机及其它实验设备;严禁在实验室看VCD、游戏、上网聊天;严禁在办公场所聊天、喧哗。
7、严禁随意带外来人员在实验室逗留。违反者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研究生在学习及研究工作期间寒暑假离校或中途离校需请假并获得指导教师的批准。寒暑假返校后需到办公室报到签字。
8、研究生作为实验室的一员有义务参加实验室的公益活动,包括打扫卫生、会务工作、设备管理、助教、助研等。研究室每年向研究生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
9、除论文课题外,作为助研工作,研究生还应协助导师做其它科研项目,导师按学校规定向论文实验阶段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津贴。
10、毕业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同时,毕业离校时须办理离校手续,填写登记表,归还钥匙、资料和工具等,与导师做好交接工作。
11、开题与答辩
1)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要求书写规范,格式统一。硕士生开题时间由实验室统一安排在第3学期进行。博士生每年6月和12月举行开题报告,一般在一年级完成开题论证。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题,则毕业答辩顺延。
2)论文答辩:硕士生申请答辩时,必须达到西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学分及其它要求。论文是否达到要求水平、能否举行答辩由导师提出意见。
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非直博生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或在被SCI、EI全文收录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直博生发表1篇影响因子大于3的SCI论文,或者发表SCI论文总影响因子超过4。
(2)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署名在第1-5位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
(3)主要从事技术开发的博士研究生,取得1项及以上国际专利,或2项及以上国内发明专利。
上述研究成果均须为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如为论文或专利,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列第二的,第一完成人应是该研究生之导师)完成人。
12、知识产权与成果署名
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属西南大学和指导教师。申请专利、发表论文的内容及署名须经导师审阅同意。
13、奖励制度
评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或提名优秀博士论文的作者,以及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按《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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